1 ) 《破绽》人非完美:万事皆有破绽
这又是一个百万富翁谋杀妻子的故事,《超完美谋杀案》是我看过的另一部丈夫谋杀妻子的电影,非常经典。两个案件动机有一致的部分,那就是妻子出轨,对丈夫不忠。这部片子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百万富翁克劳福德是绝对的主角,与此相反,瑞恩.高斯林扮演的控方律师威利则成为绿叶。不得不佩服安东尼.霍普金斯出神入化的演技和强大的气场。
克劳福德是百万富翁,在航空公司工作,显然他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可以精准找出问题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高手,他有豪车、有豪宅,还有美丽的妻子,是人生赢家。
克劳福德应该不是一下子才发现妻子出轨的,他早有准备,从公司回家途中,他直接把车停在妻子和情夫纽奈利偷情的酒店旁。克劳福德是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给大都会部打电话找纽奈利部长,得知纽奈利部长今晚6点才来,确认眼前和妻子偷情的男人就是纽奈利。克劳福德躲过摄像头,进入到妻子和纽奈利的酒店房间,把纽奈利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对换,这是整个谋杀案的关键,直到最后才被揭晓。
克劳福德一直等到老婆詹回家,他表达了对詹的爱意,然后点出妻子和别人出轨的事实。“知识带来痛苦,我正在习惯它”,多么经典。知识使得克劳福德比别人更聪明,也更强大。克劳福德毫不犹豫地朝妻子的头开枪,詹立刻倒下,就连击中的位置都有极其精准的把控,克劳福德不希望妻子死,又想让她受到惩罚,结果把妻子变成了植物人。克劳福德把子弹藏起,冷静地朝着传呼射击四枪,把自己的衣服烧掉,用热水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他故意让园丁报警,把警察引过来。果然纽奈利过来了,他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人质调解员,克劳福德也算准了他会来。
克劳福德要求纽奈利一个人进来,两人放下枪,实际上克劳福德是在为换枪做准备。他告诉纽奈利,他朝妻子开枪了,纽奈利看到家里的画知道了克劳福德的妻子正是他的情人,纽奈利愤怒不已,攻击克劳福德。在此之前,克劳福德再次把纽奈利的枪和自己的枪对调。当克劳福德被制服后,纽奈利拿着那把杀害詹的枪走了,他并不知情,所以警察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那把枪。那把枪仿佛是凭空消失了。至此,克劳福德制造了完美的凶杀案。
威利是个年轻有为的律师,野心勃勃,他接手了这个看似简单的谋杀妻子案件,结果却出乎意料。克劳福德不需要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之前签署的认罪书,因为纽奈利和克劳福德妻子偷情而完全不可采信。至此,克劳福德把证据聪明隐藏起来,而且检方简直拿他没办法。纽奈利在法庭上失态,攻击克劳福德。
年轻的威利一次又一次查找真相,甚至不惜冒着前途被毁的危险。他决心寻找真相。事情直到纽奈利自杀,手枪被检验出是克劳福德谋杀妻子那把枪。克劳福德犯得最致命的错误在于他把妻子的氧气管给拔掉,妻子死亡。这样,警方就能取出克劳福德妻子脑部的子弹。至此,克劳福德完美的犯罪露出了致命破绽。
案件真相得以还原。奸夫和妻子都死掉了,我想,这是克劳福德最想要的结果,至于自己进不进监狱,好像意义也不是很大了。
克劳福德的故事给我的启示:
启示一:做事要讲究证据,有逻辑,不要意气用事。威利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找到证据,还是没放弃,寻觅到蛛丝马迹,终于找出了克劳福德的破绽。
启示二:为人妻,为人夫,要忠于另一半。好像谋杀事情总是发生在一方出轨另一方的故事中。
启示仨:克劳福德思维缜密,逻辑清晰,遇事冷静,源自于他的知识。知识带给他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他成功的秘密。
2 ) 瞒天杀局
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3 ) 再刷《破绽》,一些记录
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4 ) 沉默的微笑
似乎早已听说《破绽》一片褒贬不一:褒赞者称它惊悚入味引人思考,贬低者曰其情节拖沓故弄玄虚。奥斯卡与独立精神两大影帝的对台飙戏似未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但安东尼·霍普金斯再一次证明了他在表演上的天才。
同许多惊悚片中的负面角色完全不同,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表演绝不依靠贩卖业已通货膨胀了的典型惊悚元素。时代的变迁让人对惊悚片单纯的吓人手法早已失去了耐心。曾经集体观看1931年出品的《科学怪人》,该片的经典性自不必说,可里头Monster夸张得近乎莫名的“恐怖表演”在今天却引得在场观众哄堂大笑。后来的种种惊悚片,除去些许几部佳作,却竟或多或少地重复着这种廉价元素:阴暗灯光打在一张发狂扭曲的丑恶嘴脸上,眼睛疯狂般地拉扯到最大面积,手指幼稚般地来回简谐振动,嘴巴里露出不自然的尖牙然后“呵呵呵”奸诈地出卖奶声奶气的奸笑。
可霍普金斯却不这样。在他最为世人熟知的作品《沉默的羔羊》中,我们第一次领略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冷血动物——汉尼拔。他用仅仅不到17分钟的出境时间,就征服了奥斯卡的评审,征服了全球观众的心。当霍普金斯同食人魔在虚拟空间中灵魂合体之后,在这部《破绽》中他再度“本色出演”了一个射杀自己妻子却在种种“合理”与“符合程序”的辩护下企图逍遥法外的冷面谋杀犯Ted。一如在《沉默的羔羊》中的出色演出,这次的霍普金斯用微笑在观众的心中激起了惊涛巨浪。
射杀妻子之前,Ted在与妻子的谈话中露出了第一次微笑。妻子回应不想与其吵架时,Ted笑说“我试着表达我的感受”,右侧脸庞肌肉接着向上不自然地抽动。在一分钟后面无表情的他拔出枪,打死了方才转身的妻子,同时冷酷地开始实施他的完美犯罪计划。
警方接报前来,门外的Nunally警官探进头来,Ted提议他们同时放下手中的枪以更好地对话,“然后有个更好的结局”。Ted笑着放下了枪,直到影片的末尾,我们才发现了他的这一笑是多么地意味深长。
法庭立案时Ted让外人看来装疯卖傻般的行为使人愈感压抑。放弃种种权利并要求自行辩护,表面上嘻嘻哈哈的Ted闪动了一秒钟的笑容,同时对着法官说了一句“我喜欢Beachum先生(公诉律师)”。这句话听上去充满十足的挑衅。
公诉律师与其在正式开庭辩论前的接触,Ted的老奸巨猾一览无余。他此时的笑让人愠怒,却充满神秘的力量。之后的审理中Ted丝毫不关心庭上对于证人的盘问与质询,自顾自地画着他那紧密玩具的草图。庭间因为撕裂纸张发出声音,Ted竟还风趣地加以抱歉。只有当他用“外行话”道出了他的秘密武器之后,他脸上似有似无的微笑才真正地显出了沉默的威力。
接下去的情节稍许单调拖沓,但当镜头重新回到法庭上时,Ted提出了法庭宣判其无罪的请求。依照“合法程序”当其请求得到通过而被当庭释放时,他又笑了。这种笑容,表现出的不仅是一种表层的释然或满足,更像是一种对于正义与真理的挑战与攻击。一个人人皆知犯下命案的凶手,却因为制度上的形式公平而合理合法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的笑不仅是对法律程序的嘲讽,更是对坚持正义的人们的激怒与挑逗。看到他冷笑着朝旁听席上的Nunally警官建议着“嘿!放松点,啊!”一种复杂的情感不禁从心中涌出。
最终当Beachum夜访Ted,道出破绽之时,Ted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也在笑与非笑间徘徊。或许他不该笑:原本自认逃过一劫的他最终将被重新推上审判席定罪,自己将为无法逃脱的罪责付出最沉重的代价,从人的本能出发,他不可能不担忧,不可能不心颤,不可能不害怕。但或许他又该笑:正如他自己所言,所有鸡蛋仔细观察都会发现纤瑕的裂缝,任何犯罪认真思考也都能找到细微的破绽,他的话最终还是在自己的头上应验了,这种宿命般的安排难道不让人发出感慨吗?Ted静止却不木讷的表情完美的呈现出了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而整个故事似也在他阴森奇诡的面容中落下了帷幕。
有两种好电影:一种拥有好的故事,另一种则拥有好的说故事的本领与技巧。前者一如川菜的热辣与痛快,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观坐影院席间,恨不得把影片高潮与结尾立马看个通通透透一爽到底,却又不舍放弃过程中激素分泌心脏劲搏血脉喷张带来的快感。后者则有如浙菜的原味而多变,影片将原本平淡沉寂的故事以新奇独特的方式表达出来,明知似已猜透了电影的所有伎俩,却在确凿的光影银幕前一次次地修正着之前的种种预设。
同样地,好演员也有两种:一种拥有不错的脸蛋、身材抑或武打身手,这样大众情人亮相出来差点让人神魂颠倒不得不爱。另一种则拥有着强大的内功,恐怕始终其貌不扬,恐怕不能一鸣惊人,却在温温火焰中暖和了世人的心。安东尼·霍普金斯真是如此,在他沉默的微笑背后,隐藏着的是不朽。
安东尼·霍普金斯在一次有关《沉默的羔羊》的采访中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演出汉尼拔·莱克特理性的一面,表现出他近乎于冷酷的推理分析。他是个冷血动物,来自地狱最黑暗的角落,我觉得这正是我扮演这个角色的乐趣所在。他是个恶魔,但同时又有点幽默,有点魅力甚至是诱惑力。”而这样的表述也同样适用于霍普金斯在本片中的出色表演。看过《破绽》的观众,我们一起为霍普金斯的精湛表演喝彩吧。
5 ) 到底几个人看懂了这部电影?
真的是高智商电影,要看懂不光要有点智商,还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绝对是上乘之作。说是烂片的朋友们,拜托你们看完此文再看一次电影
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
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
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
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
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
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
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
6 ) 你可以杀人,只要你足夠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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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绽》,完美的布局、毫无破绽的谋杀。影片令我想起辛普森杀妻案,地球人都知道是他干的,证据不足,手套太小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唯眼睁睁看着凶手获释,大摇大摆走向自由。后来,辛普森出了一本自传,──《If I do it》,对放过他的美国司法制度再调戏一番。
美国司法制度,重心偏向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以约束政府和执法机构不得滥用权力任意陷害公民。然而,这种“宁可错放一千,也不冤枉一个”的司法制度,在向公民提供它温情的保障一面,却又会令人不寒而栗,它似乎在宣布:你可以杀人,只要你足够聪明,就能逃脱法律制裁。
没有人是安全的,尤其面对安东尼霍普金斯那双淡蓝色的眼睛。他对你笑,温和地;他向你眨眼,带着嘲弄,你心里泛起寒意,一阵又一阵。你知道是他干的,他也供认不讳,但你奈何不了他,因为你缺乏证据将他绳之于法,因为他比你聪明,设的局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影片里,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疑犯托马斯,设计的那个滚珠玩具,很好玩嘛,何时我家里也弄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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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这个鸡蛋似乎无缝——破绽的破绽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Ryan Gosling挺帥的
可能是因为冲着安东尼看的期望太高,以至于看完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惊艳,不过那个律师很帅是真的····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完美杀妻
就是故事不够精彩,嗯
太小儿科了。。写意太多,节奏拖沓。冷感的摄影和音乐加分
还好。
很巧妙~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开场比较好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超乎我的期望
没霍普金斯这种太剧情的犯罪片儿是撑不下去的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赞演技
逻辑较弱,靠Anthony Hopkins的演技撑着整部影片,不过这老头确实太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