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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边的错误

    评分:
    0.0很差

    分类:犯罪片中国大陆2023

    主演:朱一龙 , 曾美慧孜 , 侯天来 , 佟林楷 , 康春雷 , 曾淇 , 黄俊 , 王健宇 , 莫西子诗 , 刘白沙 , 曹阳 , 周庆昀 , 黄米依 , 阎鹤祥 , 周游 

    导演:魏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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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影片改编自余华同名先锋代表作,看似是刑警队长马哲(朱一龙 饰)在找寻凶案的真相,但故事没有答案,因为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该片入围第76届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官方单元。

     长篇影评

     1 ) 重新感受先锋文学的残缺,几种拼凑出的解读

    花了一部电影的时间,重新感受了下上世纪先锋文学的寓言叙事、残缺留白。

    朱一龙在电影前后的人物变化,尤其是敏锐与呆滞的眼神对比,演得很明确,倒让电影本身变得不怎么难懂了。前60分钟是标准的黑色电影,忧郁的侦探追查连环命案,锁定凶手是疯子;之后渐渐进入马哲的内心世界的动荡不安,此时再出现的疯子不是真实的存在,而是象征着马哲的潜意识或者说“无意识”。

    《河边的错误》的编导,先将观众的观影预期引入到悬疑犯罪片的轨道,之后又故意破坏这一类型,使它变得残缺、晦暗难明。这很符合人们对先锋文学的既有印象,余华早期的文学创作即在此范畴中。

    因为观影时心理预期的打断,我们不得不主动去看电影里呈现出的幽暗的社会结构,并重新组织观感。这也是为什么电影的宣传语会说“千人千面”,因为本片就是得每个观众自我组织起来的一部“残缺的电影”。

    片中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能串联起对人物内心的解读:

    电影(办不下去的电影院、电影舞台成为办公舞台、摔下的“电影”、燃烧的放映机、影院成为授勋大会的歌功场所)。这是将“元电影”元素置入片中,寓意本片在叙事上的不可靠,同时也与电影业的现实处境互文。

    皮衣/警装(开会时全场警装,唯一穿皮衣的是马哲;拍婚纱照、授勋时穿警装)、三等功(没有纪录、梦里跳落的乒乓球、结尾杀疯子后的授勋大会)。这两处细节,寓意马哲组织身份的游离。一方面他无法接受自己被组织同化,无法接受自己老是专干脏活累活,另一方面又骄傲于自己的警察身份,幻想着并不存在的三等功。

    由此衍生出的实际解读,则是以下几种:

    1、马哲因抓捕疯子的压力,而逐渐变疯。因为疯子是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只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因此疯子就能二次作案、三次作案。所以马哲在潜意识里只想对疯子动以私刑,唯有杀害才能一了百了,否则工作这辈子都做不完了。为此,他幻想出自己枪毙了他。为了逃避责任,在各种压力下只好装疯。这是道德与法律间的矛盾,是对警察面对难解之案时只能把自己变“疯”的讽刺。

    2、凶手也许不是疯子,马哲因对自己探案过程的怀疑而逐渐变疯。为什么每个去河边的人都战战兢兢的?有怕被人知道恋情关系的、有怕被人知道自己是异装人士的,虽然不是凶手,但他们每个人都有一种被迫害的心理感受。这也传染给了马哲,让他幻想自己看到疯子后束手无策,只能躲避,还采用同样疯狂的方式将对方击毙。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给人留下的“人人自危”的心理阴影。

    3、马哲就是疯子,全片皆为意识流叙事,是他在脑中的一场臆想,每个受害者都是其人格的一部分。

    但这部电影,可能恰恰不需要如上这么实际的解读。

    感受它的残缺留白、不知道、不明确,由观者主动拼凑,才符合对于上世纪先锋文学的阅读感受。

     2 ) 有自己的风骨,却失去了原作的灵魂

    因为看过原著,我对《河边的错误》抱有较高的期待,但看完电影后,我内心是复杂的,我只能说,不能抱着看原著的心态去看电影,否则会比较失望。

    电影对原著的改编很多,有改编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编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整体而言,我觉得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灵魂,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全新的故事来看,兴许会有不同体验。

    为了方便对比,还是先说说原著讲了什么:

    原著讲的是在一个水乡小镇上,一个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黄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脑袋,身子被埋在了河边的一个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坟堆的形状,而脑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顶上。脑补一下这个画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队长马哲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养的一个疯子,因为在他的住处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迹。

    但是因为凶手是疯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让人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镇上没有经费,没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没过多久,河边又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样,死者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还怀着身孕。

    这一次疯子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送了回来,他回来没多久,又发生了第三起凶案,死者是第一个向人们报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个小男孩。

    疯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没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镇上,搞得人心惶惶,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马哲带着一把枪,私自把疯子给杀了。

    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杀害精神病却犯法,哪怕杀害精神病人是为了保护更多人。为了帮马哲脱罪,警察局长找了个精神医生,将马哲诊断为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个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讨的是精神病犯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结局马哲迫不得已被逼疯,也非常讽刺,让人大为震撼。

    但电影却把它改成了另一个故事。

    先来说说改得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前半段改得都还不错,钱玲和王宏这条恋爱线,或者说出轨线,让电影的矛盾冲突更激烈,也让马哲破案的过程更自然流畅,原著中他破案有点开挂,小女孩遗落现场的证物只是一个发卡,这个人物和证物也基本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而电影中改成钱玲遗落在现场一个包,根据包里的磁带牵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逻辑。王宏和钱玲的故事线中,唯一让人费解的是,钱玲为什么会喜欢王宏,毕竟长得有点太其貌不扬了。

    另外,对发现凶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丰满,开头铺垫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戏,所以说明他很有正义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凶案现场时不害怕,他还跟马哲说“找到凶手告诉我,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这是原著中的话,如果不铺垫小男孩玩警匪游戏,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是很突兀的,但是铺垫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马哲徒弟小谢相比原著加戏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电影中的搞笑担当,在办公室泡女同事,给女同事表演的才艺是劈叉,马哲发现后就罚他在办公室劈叉。听案发现场钱玲遗落的磁带,别人都在找证据,他却跟着唱情歌给女同事听,又被马哲罚听磁带。师徒俩一个沉浸在破案的紧张中,一个非常松弛,还忙着恋爱,一张一弛,是一个对照组,也让电影的氛围轻松不少。

    我个人最喜欢的改编,其实是曾美慧孜饰演的白洁的戏份,原著中她戏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场了一下,但在电影中,她的戏份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一条线,这条线是这部电影的一大亮点。因为朱一龙饰演的马哲在破案的过程中,面对不止一个疯子,疯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人性。但是他老婆白洁怀孕后,却被查出胎儿可能会有智力障碍,这就让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组对立的关系。他对现实的残酷是有深刻认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碍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生活?会不会像那个杀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样,成为一个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那是很可怕的事儿。而妻子却沉浸于做母亲的浪漫想象中,认为孩子会是那90%。而生不生孩子,是马哲面临的困境,因为生下来,就可能是下一个疯子。这衍生出了一个议题,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人该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这么说很不合适,但从理性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检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那最好还是不要胎儿比较好,因为生下来就是赌博,万一输了,对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场灾难。

    好的说完了,下面说说我认为改编得不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对马哲的改编,电影中把马哲塑造成了一个妄想症者,他总觉得自己获过三等奖,但是他又找不到获奖证书,他妻子记不得有这件事,领导也找不到相关凭据,他打电话给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记得有这件事。这个细节其实说明他患有精神疾病,这是为他之后发疯作铺垫。但问题是,一个警察破案破到发疯这样一个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呢?这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洁怀孕这条线则承接住了马哲的发疯,让故事有了另一个层面的议题,一个精神病人是否应该生孩子,一个可能是智力障碍者的孩子是否该被生下来。

    所以我说,电影《河边的错误》和原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一定不要抱着看原著故事那种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预期来看这部电影。

    原著中,马哲直到杀死疯子时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最终,他不得不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电影中,是将原著中许亮患有的妄想症安排在了马哲身上,马哲就成了一个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过程中逐渐迷失,病情发作,变得愈发严重,最终不得不告别岗位。

    这个人物的改编让原著中的讽刺、黑色幽默,都荡然无存。这是我不喜欢的。

    另一个我不喜欢的改编点是对许亮的改编,原著中他才是那个妄想症患者,许亮喜欢钓鱼,他的钓友告诉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钓友钓了一条三十多斤的鱼,许亮却到处跟人炫耀,说是他自己钓了条三十多斤的鱼。而他究竟有没有参与谋杀幺四婆婆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个疑问,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许亮也是目击者,马哲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他那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他还向马哲撒谎说那一个小时他在街上和人聊天。而他的钓友告诉警方,他曾经找这个钓友做伪证,证明他们曾经聊过一小时天,其实那天他们根本没聊天。那这一小时他去了哪儿?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中,许亮也幻想自己曾经目击过凶手作案,但事实上,他的邻居说他在案发时根本没出门。而他却老觉得警察会抓他走,他觉得自己和那几起案件有关,所以最终自杀了。

    但电影中把许亮改成了一个女装大佬,他究竟有没有参与幺四婆婆的谋杀似乎也没有太多悬念,他的自杀过程也没有那么病态,就没有体现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过,虽然《河边的错误》被改编成了另一个故事,但是其实也有些可取之处的,除了我说的改编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胶片质感,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过去时的氛围,把人带进那个逝去的时代。暗沉的场景、调色,也营造出了阴郁的氛围,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乡,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处理非常意味深长,比如把警察办案地点选在电影院里,仿佛隐喻案件的侦办过程如一部电影,而人生也如一场戏一样。电影中也暗含着导演的自嘲,比如电影院的破落,局长说现在没几个人看电影,还有马哲幻想一堆胶卷被烧,都仿佛是在说,做电影,尤其这个时代做文艺电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儿。

    还有一个细节是,电影的结局,马哲和妻子给孩子洗澡,水面上飘着澡巾,他孩子挥舞着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这个场景像极了疯子在河边往衣服上压石头。这是否意味着这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疯子呢?这是一种可怕的隐喻。

    此外,朱一龙的演技确实值得夸一夸,他厉害的一点是,将角色演得真实可信,将一个警察的缜密、严肃、紧张都诠释得很精确。在他这代演员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为审查的缘故,还是别的缘故,《河边的错误》做了很多改编,包括凶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内核,都基本脱离了原著,尽管制作方其实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达,比如结局马哲究竟有没有疯,其实也像原著中一样的开放式的,电影中是通过现实和马哲幻想的交叉来表达现实和幻想真真假假,难以分清。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失去了原著的灵魂,如果以原著为标杆,那么它是一次失败的改编,如果跳开原著,其实还是有一些看点的,喜欢文艺片的,可以冲,但它对类型片爱好者可能没那么友好,因为它的整体氛围相对压抑。

    只是有点可惜,在更好的改编的基础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够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3 ) 给短评做一点补充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类电影的评论时,我都会有一个疑问:大家是真的觉得好,还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格调能看懂文艺片才给出很高的评价。

    看过余华老师的几个作品,很喜欢他刻画的那种生活中命运面前人物的无力感,但我确实是第一次知道他之前还写过类型小说。因为非常期待主创团队的对谈,所以在排队领电影票的时候我把小说给看了。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在思考,如果我是导演,我会怎么呈现这个故事。他看起来情节很强,但你看到最后会发现,故事想要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悬疑案本身,他关注的是人的变化。我粗浅的理解是,马哲在破解杀人案的过程中,他找不到关键性证据,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疯子,但是在既无法给疯子定罪结案更无法让疯子为杀人行为付出代价的现实情况下,马哲把疯子杀了,于是他自己也变成了疯子。表现一个正常人在和疯子接触之后被影响最后成为疯子的心理变化。除此之外我觉得小说也反映了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照顾问题及社会负担等等的思考。

    在理解了小说的核心以后,我发现这个电影的改变难度确实非常之大。电影是重情节的,那么对于核心是心理变化的题材,就非常依赖于剧本刻画和演员的表演。导演拍的很用心,朱一龙演的也很好,但我认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局限就注定了对于这个故事的改编是无法超越文字描写的,注定不会产生那么强的回味和震撼。余华老师在映后交流中说:小说是烘云托月,电影是拍月亮的。所以这种只给结果的方式就只能观众自己体会内核了,大家看不懂也是正常的了。

    在我看来,如果一部电影让人看不懂,那么不管你要表达的东西多么精彩多么深刻,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电影。只能说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很好的呈现了,如果先看小说或者看两遍以上电影观感会更好一些,反复考究电影的细节以后会觉得电影还是不错的,但是一部对观众要求高的电影我认为不能算好电影。

     4 ) 《河边的错误》避开了余华小说里最重要的东西

    文|梅雪风

    文章首发于《GQ报道》

    先聊聊《河边的错误》。

    其实电影的结构可以简单粗暴的来理解:马哲进入梦境时看到局长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西服,就是导演特意给梦境场景打上的暧昧却显著的水印。其后所有带有红色色块的场景,都可以理解为幻想场景。为了强调这种幻想和真实的区别,魏书钧特意用两个几乎一致的场景做了细微的强调,也就是马哲去局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室。前一次,他看到了局长的椅背上挂着一件和他梦境当中一样的粉色西服,这其实也在已经在暗示他所谓的醒来,只不过是他梦中的一个假象。而后一个差不多的场景,是他去汇报他杀了疯子时,那件粉色的西服不见了,这才是真正的现实场景。

    如果以这种角度来理解,影片的结构其实相当清晰。现实和梦境泾渭分明,现实当中,社会对于凶手束手无策,办案人马哲则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梦境当中,他则枪击疯子,并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三等功,且顺利地诞下了孩子。

    梦境的圆满结局,现实的黑暗无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这种对比是在影片的开头就已经给出了的:那个代表着马哲的小孩沉浸在他的警匪游戏当中,但当他打开一项通往真实世界大门时,才发觉整个世界都是一片废墟。

    这种对比还体现在影片中那些人物的常规生活和他们的真实精神世界之间的强大差异。

    幺四婆婆和疯子之间,那看似人畜无害的相互取暖关系,其实有着虐待与被虐待这种类SM关系。在马哲的梦境当中,婆婆脆着蹶起屁股,然后说出的“死亡太美好了,可惜只能死一次”,这样的话语明显亦有所指。现实中的鞭子,以及屋子的鞭痕,则让这种怀疑越发振振有辞。而王宏的地下情,以及许亮的易装癖,以及马哲的有先天智力缺陷的还未生育下来的孩子,也是这样一种对比关系的产物。

    这种从影片结构到人物状态的对比关系,一起构造出一种强烈的表面上的正常与内里的压抑与疯狂这样一种分裂的社会和精神图景,表面上案件的顺利解决与内在的悬而未决几近崩溃,则是某种集体性的精神危机的象征。

    简而言之,影片花俏玄虚的外表里面,实际上是坚实的现实主义质地。

    而这种现实主义,也是这部电影版与原著之间的最大分别,也可以说是导演魏书钧与原著作者余华之间的巨大区别。

    余华原著中罪恶的来源是无据可查飘忽不定的,而在电影当中虽然模糊却有着强烈的蛛丝马迹。

    前者的所有的人物都是抽空的人,他们没有任何前史,而在后者当中都是具体的人,有着他们具体的困境和挣扎,以及秘密。

    对许亮这个人物的塑造,显示出这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在余华的小说当中,许亮是一个受迫害妄想狂,第一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就认定自己嫌疑人的身份无法被洗脱,到第二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向警察袒露自己又出现在凶案现场,其实他根本没在。到第三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开始主动出击,向他的邻居广而告之他的倒霉经历,他言之凿凿地确信自己去过现场,而这还是他的臆想。

    他显然无法接受命运的不确定性,于是,他主动创造了确定性。他主动承认甚至是编造自己就在现场,这样他就不会再有患得患失的矛盾心理。他亲自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杀人嫌疑的证据链条,然后一死了之,彻底摆脱了世界不确定性对他的残酷折磨。

    相较而言,在魏书钧的电影版中,许亮的自承其罪,是害怕他的易装癖这个隐秘爱好被发现,于是采取的转移视线大法。他情愿因为杀人而被捕,而不愿意这个丑闻曝光。当马哲自以为是自作多情地替他排除了杀人的嫌疑,因而他易装癖的秘密泄露时,他选择了在马哲的工作地点跳楼,以死来表达他对马哲隐晦却坚决的愤怒。

    余华小说当中,这是真实的杀人犯无动于衷、而无辜的人却畏罪自杀的莫名荒诞,而在魏书钧的电影当中,变为了尊严受损的以死反抗。

    在余华的小说中,疯子似乎是偶然和无常的代言人,他随机选择那些被杀者,三个受害者其实并没有什么一致的关系,如果说婆婆是他的抚养人,那个小孩是杀人现场的目击者,这还有某种因果律存在的话,那第二个受害者则完全是个路人,他的死完全出于残酷的随机率。

    但在魏书钧的版本当中,虽然说疯子虽然神智不清,但他的杀人对象确实有选择性的,他有步骤的杀害了第一次凶案现场的目击者。所以片中的主角马哲对抗的不是命运随机性的不可抗力,而是一个不可理解的带着疯子面具的一个超级杀人狂,他以他不可理解的明确逻辑,按部就班的清除历史现场的所有人。

    余华的小说中马哲的崩溃是对命运无指向性的随机率的厌倦和绝望,魏书钧的马哲的崩溃,是因为他的调查导致了更多人的无辜死亡而产生的过大道德压力。魏书钧的电影里马哲的崩溃来源于意义之重,而余华小说里马哲的崩溃则来源于意义之轻。魏书钧拍的是惨烈,而余华写的是空洞。魏书钧拍的是所有悲剧里面的隐秘联系,而余华拍的是这个世界里所有的联系都是自做多情。余华讲的是在巨大的荒诞面前人类那些难以理解的愚行,魏书钧的这部电影则体现出的是对那些身处在隐秘泥潭之中的少数派们深切的同情。

    简而言之,除了基本的人物设定和基本的故事走向之外,实际上。整个故事的意涵天差地别。当然,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审美趣味,我们无法从中分出高下。但不得不说的是,魏书钧的改编完美地避过了余华小说里一以贯之的最为重要的东西。

    余华小说无时无刻都在讲述暴力,其中最大的暴力,是历史的无常进程,这在他中后期的小说更为明显,而在前期,这种暴力来源则更为抽象, 比如这部《河边的错误》以及《现实一种》等等,你之能将其归结于一种命运的随机而惨烈的玩笑。在这无穷无尽的暴力当中,余华作品当中暴力的具体执行者和受难者,也就是人类,面目则相当复杂。

    余华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他对人这种生物的态度。

    具体到这部《河边的错误》当中,人呈现出一种空心化的质感,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思想和惯性的应声虫,但他们都有着可笑的惯性的自尊,所以他们会以一种拙劣而诡异的方式去隐藏着一点。这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部不知道哪里出错了的机器, 看似正常内里却有着神精病的质感。

    余华的写法,更是强调了这一点,比如余华特别喜欢用于是这两个词:

    没跑出多远她就摔在地上,于是她惊慌地哭了起来。

    局长走来,于是两个人便朝河边慢慢地走过去。

    这个时候,马哲又听到了那曾听到过的水声。于是他提起右脚轻轻踢开了鹅,往前走过去。

    马哲这时说:“你把那天傍晚的情况谈一谈吧。”于是他摆出一副回忆的样子。他说道:“那天傍晚的河边很宁静,我就去河边走走。我是五点半到河边的。我就沿着河边走,后来就看到了那颗人头。就这些。”

    这两个字,当然是余华的一种惯用词汇,但当它被用在诸多看起来并没有困果关系的惯常性动作当中时,整个句子以及整部小说呈现出一种奇异的质感,它让这些人物看起来都像某种牵线木偶,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于是他们又一次这样做了。这种句式让余华小说的每一个细部都充满着随机而又带着某种决定论的气息。

    而在描述另一个无名的“他”时,余华更是细致地描述了他的这个空洞状态:

    “那个时候他正从一条弄堂里走了出来,他正站在弄堂口犹豫着。他在想着应该往左边走呢还是往右边走。因为往左边或者右边走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所以他犹豫着。但他犹豫的时候心里没感到烦躁,因为他的眼睛没在犹豫,他的眼睛在街道上飘来飘去。因此渐渐地他也就不去考虑该往何处走了,他只是为了出来才走到弄口的,现在他已经出来了也就没必要烦躁不安。他本来就没打算去谁的家,也就是说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固定的目标。他只是因为夏夜的诱惑才出来的,他知道现在去朋友的家也是白去,那些朋友一定都在外面走着。”

    小说中的三个嫌疑人,他们三个看似关心自己自处嫌疑犯的困境,但他们似乎更在意他们在警察面前的表现,他们坦白或者说谎,似乎并不只是为脱罪,而是为了让警察觉得他们谈吐得体逻辑清晰。他们似乎都在扮演一种角色,然后等待着别人的评判,就像小说中的那个小孩一样,因为被别人忽略而暗自神伤,然后又因为别人的注意而瞬间趾高气扬。

    人自身内部的空洞、愚蠢、荒诞,与外在的整个世界的无序随机,一起构成了余华小说的最底层的核心。

    这一核心,从余华早期的先锋小说,到中期的《细语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 ,再到后期的《兄弟》《文城》,一直处在被逐渐淡化的趋势当中,但不得不承认,它们都一直顽强的存在。也可以这样说, 正是这一底色,才让余华的长篇小说不只是苦难的堆砌,而有一种直指本质的锐利。

    也因此,余华对于他笔下人性的批判,并不同于鲁迅似的批判。鲁迅的批判,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上的,也就是人是有能力向善向好的,所以他才有一种痛心疾首,为人的短视愚蠢和邪恶,因为有选择才会“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但余华的批判,是建立人其实没有自由意志这一底层逻辑之上的,所以他早期的愤怒,更多于来源于人类对于自我和这个世界本质的粉饰和伪装,他讲述人的盲动和盲从,讲述世界的无序,更讲述人自以为是地将自己的盲从和盲动,误认为是自己的睿智和决断。人类的理性,其实千疮百孔,人类自以为自己在思考,自以为是思考在驱动行动,实则是思维只是人类无序行动的辨护,是空洞的华丽回声。整个外部世界的空洞,内在精神世界的空洞,在余华早期作品中琴瑟合鸣,一起谱写出古怪而又冰冷的乐章。在他语言的描述中,人类以一种更陌生的更惨烈的方式,像机器一样走向终局,古典小说中人的尊贵,被余华用一种无法言喻的冷酷野蛮所代替。

    当《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时,余华的愤怒从某种程度隐去,一种深沉的悲悯开始产生。

    在《活着》的某篇序言中,余华这样写道: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任何事物活着的。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的,其实是存在主义“存在先于本质”的通俗化版本。活着的目的,本质上也是不存在的,它同样只是活着这一本能在人的内心所激起的泡沫。活着的欲望这一生命原动力,或者说人这个机器的燃料,驱动了世界所有的愚行和恶行以及善行。

    正是这一思想,让余华有了宽容和悲悯。这种悲悯同样和鲁迅似的悲悯不一样,鲁迅似的悲悯,来源于创作者的诚实和善良,他们深知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未必能做出真正高尚的选择。而余华的悲悯则更加底层,因为我们根本无法选择。因为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主人,既不是这个世界运行规律的主人,也不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更不是肉体的主人。但我们却因为这个肉身的基本欲望的存在和展开而受苦甚至是受难,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受害者,也是我们自己的受害者。所有的恶与善,看似由我们造作,其实又与我们无关。

    这种宽容也让以往余华尖锐的批判变成了一种透达的黑色幽默,相较于非理性的基本欲望与这个外部世界,我们总是高估自己理性的力量,特别当这种对理性的推崇,以一种毫不自知的庄重和郑重出现时,幽默也就出现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就如同前面所说的《河边的错误》一样,余华小说改编的另两部电影《活着》和《许三观》,也都没有将余华对于人及人性的这种看法注入其中。

    余华的这两部小说,是活着这一基本且非理性的欲望,与非理性的时代,以及总是高估自己实力其实短视的理性三者角力且共舞的故事。但这两部电影选择忽略掉了非理性的欲望和短视的理性这两个层次,而将悲剧的核心定位于非理性的时代本身。所以它们就变成了有着小缺点的尊贵的人类,在非理性的时代的倾轧下,痛苦求存的故事。

    当电影中少了非理性的活着的欲望时,它们自然而少了一种余华小说中有的坦荡且粗壮的粗野,当少了短视的理性这一因素时,电影也就了那种无法抑制的黑色幽默。

    在张艺谋导演的《活着》当中,福贵早年的无耻和混蛋、具体历史事件当中具体的人的愚行也被大幅删减,影片显然怕伤害电影人物在观众中的形象,而对他们大加保护,但这种保护,却让原小说丰富的质地在电影中变得相对单薄,小说原先荤腥不忌的飞扬,在这部电影中变成了谨小慎微的拘谨,那种饱满的更具动物性的亲情,在这部电影中还是具有着中国传统伦理戏的按步就班和惯常苦味。

    至于韩国演员河正宇执导与主演的《许三观》,则看起来对于《许三观卖血记》并无真正的理解,他如同一个贪婪的商人一样摘取了这篇小说中那些有冲击力的情节,却未真正将之融会贯通。他既没拍出许三观、许玉兰等人那种怪异短视却又自成一体的行为逻辑,也没有真正拍出时代如何层层加码血腥地将人击倒的一波三折。河正宇看起来像是个忠实却又才华有限的粉丝,他既无能力捕捉到余华的真正意趣,才没有能力推倒重来建立自己的主题。

    有意思的是, 这在电影中缺少的两者,在真实的余华身上随着文化类综艺以及他的各种演讲访谈的传播而被广泛认知。他家里面所有人的都没有了阑尾的段子;他对于他风格简洁朴实的解释:因为他认字不多;他自己搞文学的原因:因为不需要上班,可以在街上闲逛等等细节,无不透露出一种坦荡的态度, 里面都有一种荒诞的底色。

    这种不高看自己的人性,不粉饰自己的人生,从人生里发现这种荒诞并宽容这个荒诞的从容,与后期余华小说里面的坦荡而又幽默的情怀其实同源。这种对人性缺陷的体察,对人类理性的深刻不自信,让他有着一种更彻底的平等观,这让他在现实中并没有精英知识分子惯有的冷竣和孤傲,他在他的小说中预先原谅了所有人,他在现实中也就同样和光同尘。

    大众被他这种毫不自怜自傲的达观和幽默感而折服,但不会知道这种达观,和他早年在作品中的极端虚无和愤怒,其实共享着同样的思想基础。

     5 ) 朱一龙是凶手!所有人都是疯子!

    朱一龙是凶手!所有人都是疯子!

    挺简单一个故事,我说几句大家就懂了。但是后劲儿很大,不建议代入,因为电影里所有人都是疯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两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响,一辈子守寡,孤寡一辈子的老人,很渴望有个正常的家,所以母爱泛滥收留了疯子。

    疯子有暴力倾向,喜欢拿赶鹅的辫子打婆婆,婆婆喜欢被打,因为能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觉。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这是原著,电影里朱一龙也就是马哲做梦,疯子杀婆婆的时候那个姿势,是有色气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梦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说【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简单,也就是一个边缘的,可怜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训练疯子把自己杀了。

    马哲在和疯子接触以及观察3天后,排除了疯子作案的可能性,况且村民也说疯子温顺,其实是因为疯子把暴力都发泄给婆婆了。

    马哲要查凶手,有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王宏和钱玲,另一个是许亮。

    王宏是诗歌爱好者,借诗歌和爱情逃避现实。

    马哲以威胁曝光王宏和钱玲的不正当恋爱关系为由,逼他们说出实情,王宏说出了“高个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钱玲的关系还是曝光了。于是王宏在河边被杀死了,给钱玲留了信,说诗歌改变不了人生之类的。

    凶手就是疯子,疯子杀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达。但是马哲依然不敢相信,难道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马哲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追寻真相调查案件的过程,曝光了人们不被时代允许和接纳的秘密,导致了人们的不幸。

    马哲还要坚持去查王宏所说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疯子结案。

    疯子从医院跑了,又一砖头打死了第一个目击证人小男孩。马哲曾经许诺小男孩一定抓住坏人,结果小男孩也死了。

    这时候马哲才意识到,疯子才是凶手,但是他在错误的方向已经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现实,所以想辞职,想让徒弟办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怀孕,孩子基因突变,有可能脑子有问题,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现实。

    因此,许亮来教马哲做人。

    许亮之前就因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过7年牢,对马哲极为不信任。后来马哲越查大波浪,许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许亮选择自杀,马哲又把许亮救了。

    救了以后,马哲发现许亮藏着大波浪的假发,才发现许亮是LGBT女装大佬,那个年代是不被社会接受的。许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许亮活过来之后就去给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谢马哲,实际上一转眼就当着马哲的面自杀,以死报复马哲。

    这个时候马哲彻底崩溃了。他意识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谁,谁就死。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为凶手一开始就是那个疯子。

    马哲疯了,开始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开始做梦。这一段是电影的文眼,幽灵镜头,背影拍摄,去表现马哲的梦境。

    婆婆、疯子、诗人、女装、男孩,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死亡,极有感染力的超现实,边缘且疯狂。 最终,马哲彻底疯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着空气开了四枪

    一枪打死婆婆隐藏的怪癖 一枪打死诗人不可告人的恋情 一枪打死理发师的女装癖 一枪打死男孩无知无畏的生命

    第二天马哲和局长说自己杀死了疯子,说开了四枪,结果打开手枪,一发子弹都没少。马哲让局长杀了自己,因为这样才能圆满。局长让他回家休息。

    最后马哲在河水里自杀,恰好遇到疯子,疯子穿起马哲的衣服,变成了马哲。这一段先是没下雨,代表幻想。后续开始下雨,代表进入现实,因为前面所有凶杀,以及主要办案过程,都是在雨中进行的。马哲终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凶疯子。

    后续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电影里大量的情节都是虚幻现实交织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马哲看似恢复了正常。

    但镜头推进,孩子的长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疯子一模一样,孩子就是疯子。

    也就是马哲变成了疯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疯狂的后代,隐喻时代的基因突变。

    这个电影最让我汗毛直立,头皮发麻的点—— 所有人都是疯子,而观众就是马哲,最终也疯了。

    一开始马哲肯定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这么简单——观众也是这样,都在等着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确实挖出了秘密,但是却和案子无关,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这时候马哲是认知失调的,他从一开始纠结三等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渴望调查真相,并渴望获得荣誉的好警察,但当他认识到自己想复杂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经受不住打击,分裂了。

    导演成功地把观众变成了马哲,我们看完会像马哲一样,刨根问底的想知道究竟谁是凶手,那么多网友依然不信是疯子,依然在网上找解析,陷入对一切目击证人的怀疑之中。

    最后,凝视深渊,逼死证人。

    顺便说一下我小小的个人感受,电影我只看了一遍,绝不会再看第二遍。

    因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极易代入,所以马哲发疯,抑或导演骗观众代入马哲,最终进入梦境潜意识,杀人视角的这里,太过于疯狂和超现实,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开头我就说了,解读电影很简单,但我不建议代入。

    此处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婆婆边缘人格和疯子的不不正当关系,那么是很简单的;但如果是以马哲的视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观众代入视角,谁能想到这些东西啊?

    最终,这作品还是在讲时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疯子。

    一开始只有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

    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变成了疯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变得一模一样。

    其他人是什么样呢?

    爱乒才会赢的局长,满口荣誉和破案

    喜欢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

    喜欢女装的理发师,被时代迫害创伤

    被忽视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关爱

    信仰爱情的诗人,不被世俗包容

    喜欢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严肃

    明知孩子基因有问题,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爱孩子的小学老师,情感不讲理智

    追求真相的马哲,最终再也不敢清醒

    是他疯了,还是世界本就疯狂?

    其实海报写的很清楚了: 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我是知名影评人,王俊俊,各个平台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创,请别抄袭谢谢,抄袭全部由律师处理,被诉讼别来找我

     6 ) 好看吗?

    好看吗?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譬如河边的错误。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这【孜然】没错。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然后。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7 ) 长评 | 反对象征

    文 / Annihilator

    全文约2400字 阅读需要6分钟


    作为一部所谓的“文艺片”,《河边的错误》没有同它的前辈们那样披上一层通俗亲民的皮来努力骗取下沉市场观众的信任——陈哲艺《燃冬》与魏书钧自己的《永安镇故事集》的教训近在眼前;相反,它找到了一种全新的营销策略,即将自己伪装成一艘打着“难懂”、“细思极恐”旗号的草船,成功骗取了接连不断的解读之箭矢,保障了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消费者的再创作中获取源源不断的流量生命力。

    但是,一个看完电影后感到困惑的观众,并不需要从一个标榜“带你看懂”、“干货”的影评视频中得到解答,而只需要稍稍更换一下思考的角度:在这样一部电影中,所有的一切,清晰明了也好,扑朔迷离也罢,都处于一个名为“作者意图”的至高权力的牢牢支配之下,而这一权力假借着象征主义的虚假多义性暂时开放了解读的空间,也丝毫不能撼动它拥有最初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的事实。既然如此,何必大惊小怪?马哲疯没疯,杀没杀人,立没立三等功,看似模棱两可的选项背后不过是一个故意悬置了答案的设问句;占据着那河边凶杀案的悬而未决之核心的,也不是一个未知的黑洞,而是一则精心编织的寓言,而任何一则寓言,无论其表象在象征主义置换的反复迭代中如何看似彻底地改头换面,最终都仍意图成为其寓意的一个绝对忠实的能指。并且,这种经由扭曲的能指常常可以对其所指起到某种似是而非的赋魅效果,似乎不管作者意图多么愚蠢空洞,只要在象征主义逻辑中绕上两三次弯路,就能立刻焕发出崇高的“艺术性”:譬如,余华在原作小说后记中的那句经常为人引用的名言——“事物总是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只是自鸣得意的手淫”——在剥离了十足厌女的比喻之后,剩下的不就是那一套最无聊的虚无主义和唯心主义说辞吗?

    河边的错误 (2023)

    另一方面,这种象征主义手法自诩精妙委婉,实则粗暴直白:它将世界切割成意义的网格,将事物变成其它事物的符号,将人物和情节变成一出预先彩排的木偶剧,先架空一切,再让作者意图成为一切的答案。如果说余华上世纪那些所谓的“先锋小说”建立在对这一手法的纯然依赖之上,那么魏书钧的改编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河边的错误》开场,警察局长让马哲搬到一个废弃的电影院办公——熟悉魏书钧那两部谄媚投机的前作的观众,可能会对这段突兀加入的迷影元素感到心中窃笑。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层虚设的元电影嵌套结构,魏书钧成功将电影转换成了其自身的一个经典象征——一台“造梦机器”,只不过这里的梦不是美梦或梦想,而是噩梦,是幻觉;而以这一原初象征为中心,一个无限自洽的场域得以展开,在其中,借着“梦”之表象,(作者理应遵从的)现实逻辑被肆无忌惮地替换为(作者任意制定的)象征法则。办案牵强得有如名侦探柯南?事件的推进巧合到一眼见底?对受虐狂、异装癖和孕妇的想象太刻板?没关系,既然一切都只是一场历史的梦魇,那么这些东西也都是梦中的象征符号而已,无需较真。反用余华的比喻来说,只要符号所指涉的是那如直男想象中的处女一般的永恒纯粹的真理,那么符号本身如何意淫都没有关系。于是顺理成章地,《河边的错误》向观众展开了象征符号的狂轰滥炸:婴儿、录音机、乒乓球、照片、红色大衣、诗歌……不仅如此,象征体系总是有着自我重复的惯性和自我闭合的趋势:我们听到了一次月光奏鸣曲,就知道它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在每一个高潮部分反复地渲染阴郁的基调;三等功、拼图、河上漂浮着的衣服,一旦出现,就注定成为一个在结尾被回收的伏笔;最后,毫不意外地,在一个被明确提示的梦境中,此前出现过的所有象征符号以最密集和连贯的方式回归,组成了一部“电影”——乍看之下,这是电影中最不可理解的部分,但它实际上却构成了对“作者意图”最清晰明确的一次强调。

    河边的错误 (2023)

    在这一意义上,真正与魏书钧形成对照的作者,并不是奉俊昊——《杀人回忆》,与其所有作品一样,其核心类型是讽刺喜剧——而是黑泽清;哪怕无视其剧情和主题上与《X圣治》的共性,仅就朱一龙的造型和表演气质上对役所广司的模仿,就可以确定这一点。但在黑泽清的这部杰作中,那些水、火、音乐、烟雾和幻觉性的光线,并不是什么象征或隐喻,也与国内学者总喜欢挂在嘴边的“意象”毫无关系;相反,这些元素,没有一刻成为了指向他者的符号,而恰恰是始终作为物质自身,在物质的运动与变化之中,不断向我们散发着知觉上的丰富诱惑:水缓缓流淌、滴落,火焰跳跃时的闪烁,留声机播放时嘶哑的摩擦声,金属撞击带来的震动……电影中的人物,正如电影外的观众一样,正是为在这些物质对感官的扰动之下被不知不觉地摄去了魂魄。在黑泽清最好的电影中,我们总是能感受到这种物质的催眠术:《东京奏鸣曲》开场,一阵风吹起一张报纸,将我们带到一个昏暗的玄关前,女主人推开门,窗帘随风飘动——黑泽清不需要鬼魂(在他的恐怖片里,鬼常常表现为滑稽的实体),就已经在日常的物质性之中唤醒了超现实的瞬间,与这样的瞬间相比,《河边的错误》中那个以一镜到底手法拍摄的、塞满象征符号的浮夸梦境又算得上什么呢?魏书钧当然不至于是对影像毫无追求的作者,但他的场面调度宛如分镜头表格般精确而毫无生机,没有能力去捕捉和洞察物质,只满足于拼贴它们在象征体系中的残影余像。

    CURE (1997)

    物质自有其魅力,无需强说意义,正如“X”到底是什么根本无需解释,重要的是它作为两道交错的裂缝,打开了从日常秩序的表象通往更原始的物质性世界的入口;而象征主义只能以意义的预设性存在为前提来制造多义性的烟幕,正如河边的“错误”并不是一个谜团,而仅仅是一个谜语,小心翼翼地布满了线索和暗示,生怕让观众错过了破解它的机会。对于《河边的错误》这样的电影,就像对于姜文那几部极为拙劣的象征主义电影一样,真正愚蠢的不是“看不懂”,而恰恰是绞尽脑汁地试图“看懂”,心甘情愿地钻入作者设置的符号骗局之中。


    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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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河边的错误》憋了什么坏?

    01

    在《河边的错误》里,魏书钧的小聪明,终于被憋成了一股坏水儿。

    这并非调侃,而是夸奖。

    在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相当清晰且大胆的作者表达,只不过被导演小心地埋进了潜文本中,变得不易识别。

    表面看,本片讲的就是个追凶故事,情节也并不复杂,但它依然是那么难于理解,因为,在这些清晰的情节附近,散布着大量的迷雾。那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坠楼,是一段只存在于录音之中的爱情,又或者,是一条高高举起的皮鞭和一个不明所以的梦……

    总之,每当观众以为尽在掌握,导演就总要节外生枝,去打破真相的幻觉。

    为何如此?因为,比起所谓真相,影片有更重要的话要说。

    《河边的错误》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发生在南方小镇上的一连串离奇的谋杀案,种种证据都指向一个不会说话的疯子,但真相似乎没那么简单。

    02

    先说一个相当有趣的事实。作为一部国产犯罪片,《河边的错误》是近年来十分罕见的不含片尾字幕的作品。

    换言之,它成功说服了审查人员,告诉他们,真凶确已抓获,真相确乎大白,本片不需要添加任何补丁,就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导向作用。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两说。

    这其实也是本片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它实际暗含一个表达的双轨制,带着不同的答案看,结论会完全不同。

    概括讲,如果真凶就是疯子,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隐喻;而如果真凶另有其人,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筹码。

    因为疯子没有理智,不会说话。他就站在那里,任人打扮。

    片中疯子的饰演者康春雷,是导演魏书钧的御用编剧。他不止参与了本片,也参与了导演前作《永安镇故事集》的编剧和演出。

    03

    先说前者。若疯子就是确定无疑的真凶,那么整个影片其实在说,真相明明早就确定了,但主角马哲却迟迟不肯接受。

    为什么呢?因为不可理解。

    虽然片中的所有证据都指向疯子,凶器、刀口、指纹、血型,也全都对得上,但它们全都是物理证据,只能构成外部的证据链,却没法解释内在动机。

    而马哲费劲寻求的,是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死的是这些人?为什么老人、孩子、中年人会被无差别地杀害?只有找到这个答案,他才能心安,但却事与愿违。

    于是马哲的精神出了问题,他不是疯了,而是发现了这世界残酷的真相——即由“生死的无常”推导而出的“命运的荒谬”——并因此大惑不解。

    从这个角度讲,本片实际是个非常浅显易懂的存在主义文本。而片中的疯子,隐喻的就是命运。而这一点,早在片首,导演就通过加缪的话告诉了我们(大意):人理解不了命运,因此我装扮成了命运。我换上了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测的面孔。

    片中朱一龙饰演的刑警队长马哲,是个作风严谨的警察,却在调查中屡屡受挫。他常年穿一件黑色皮衣,双手揣兜,显得与外界格格不入。

    于是我们也就能理解马哲的存在主义焦虑,他不肯接受疯子是真凶,实际是不肯接受“命运如此荒谬”的真相,所以他要继续追查下去,他要给死者们找一个共性,进而推理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凶手,好让这些随机发生的死亡,变得可以被理解。

    当然,这是个不可完成的任务。因为荒谬的本质,就在于无法理解。

    相比起马哲,还是他的妻子要更为清醒。一次争吵中,妻子直指马哲的死穴,说他总想安排好一切,最后却漏洞百出。进而,妻子说了一句相当透彻的话:“这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天意。”换言之,人的那点计划,在至高的命运面前,显得相当可笑。

    从这个角度,再看废弃影院里的那场令人费解的梦,也会变得相当清晰。它实际就是对电影造梦的自指。它在说,绝大多数电影都在试图给生活一个完美的解释,告诉我们,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前因后果,环环相扣。但生活显然不是这样,生活比这复杂得多。于是在那场试图串联所有线索的梦境的结尾,是放映机被燃烧,是死者们——那些永远带走了真相的人,对马哲发出嘲笑,嘲笑他在命运前的狂妄。

    这是本片的第一重解释。

    它关于命运的荒谬如何使一个人陷入疯狂。

    而更可悲的是,人永远无法杀死命运、裁决命运,哪怕把它暂时关起来,也是徒劳。因为它是超越世间一切法则的存在,它的看法比人类更准确。

    它注定还会回来。

    片中的那段梦境,看似将所有可以人物、线索通通串联起来,但却又像是潜意识里的噪音,理不出任何头绪,只得沦为一段恐怖又难于理解的影像。

    04

    下面是第二重解释。如果疯子不是真凶呢?如果马哲的执念是对的呢?

    那这个电影的表达就有些微妙了。

    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个事,就是片中的这些死者身上到底有没有共性。细想想,其实是有的。他们实际全都是异类,全都是群体里的边缘人。

    其中有饱受性压抑之苦、疑似和疯子存在暧昧关系的独居老妇;有多愁善感、爱情受阻的诗人;有第一个目击案发现场、却无人相信的孩子;有坐过冤狱的异装癖……以及,被错认、甚至是被陷害为凶手的疯子,同样也是个异类。

    因此上,片中的连环杀人案,实际是一次“异类清除计划”,是把那些非主流的、异于常人的、有损集体形象的不和谐因素,通通捕杀干净。

    从这个角度去看马哲,也更能明白他的处境。在警局里,在时刻强调“集体荣誉”的局长眼中,他也正在变成一个异类。原因就在于,当所有人都欢呼结案时,当局长催促他写报告、交总结、向上邀功时,他却迟疑了,因为他觉得案件仍有疑点。

    也正因如此,他逐渐脱离了集体。可在查案的过程中,他却渐渐发现了死者都是异类的真相,也见证了异类们的悲惨结局。

    影片为我们构建了一个小镇的边缘人群像,从疯子、到独居老太、异装癖、诗人,我们目睹了他们的接连惨死,也渐渐勾勒出小镇的秘密。

    这其中最狠的一笔,关于许亮。这个曾经坐过冤狱的异装癖,在二次面临体制的怀疑时,因身份暴露而彻底失去了生存空间。于是,他戴上大波浪的假发,当着马哲的面,坠亡在他的车顶上。那分明是一次自毁的报复。而更为辛辣的一笔,是他刚刚才给马哲送去“救死扶伤、赐我新生”的锦旗,还不忘笑笑地嘱咐他“挂着,不许摘啊!”最终,这面锦旗被他的血肉铸成了耻辱。

    也正因如此,正因看到了异类们的下场,马哲的精神崩溃了。他这次陷入的不是存在主义焦虑,而是个人主义焦虑。而这种焦虑,也只有一个办法可解,就是重新博得集体的信任。

    怎么做呢?对,抓住那个疯子。

    怎么抓?那就把自己当作诱饵,跳进河中,引疯子前来,然后再高高举起石头,砸向疯子的头,砸向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是真凶的人。只有如此,只有把疯子献祭,才能回到集体温暖的怀抱中。

    于是,影片最后的表彰大会上演。不难发现,大会的举办地,正是那个废弃的电影院。那分明是另一个现实寓言——影院已成了歌功颂德的场所。

    正是在这里,马哲莫须有的三等功成为了现实。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笑了。他重新获得了体制的认可,而代价却是真相和生命。

    当然,以上全都是一家之言。

    毕竟,真凶怎么可能不是疯子呢?凶手又怎么可能逍遥法外呢?而真相又怎么逃得过审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所以,不用怀疑,一定都是我想多了。

     短评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6分钟前
    • 红喑
    • 推荐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

    11分钟前
    • 列张
    • 还行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16分钟前
    • QETEP
    • 还行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命运给出的结果。河边的错误真的是指的马哲的错误吗?所有的人都与河流有关,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与钱玲的不被认可的爱恋,许亮不被接受的异装癖,他们或许也是犯错者?是时代这条河流边的犯错者,与时代的河流所相违背,他们的一切似乎不应该被称为错误,除非加上一个前提,时代这条河流边的错误

    21分钟前
    • 冷漠的
    • 力荐

    一部被认为极难改编的中篇小说,被魏书钧拍出了独属于他的美学趣味。跟原著的情节不完全一致,更像顺着原著的精神脉络长出了新的果实,核心里对于荒诞现实主义的诠释,对于人内心世界的探索依然还在。它不是一部类型片,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喜欢,但片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书钧把他过往作品里的演员再次集结到这部电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诸多电影元素,影院的倒闭、电影招牌的坠落、燃烧着的摄影机,还有那段超现实梦境、梦境在银幕上/临时的警局办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欢。魏书钧四次来戛纳,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适区。朱一龙已经成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员,他为这部电影在江南县城里生活了一个半月,能看出他已经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动作长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脱胎换骨。

    23分钟前
    • 一只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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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诗歌与私情,青年人的异装癖,小孩子的口不择言。杀死他们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电影院里的办公查案终究是维稳的作秀,被所谓稳定杀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疯了马哲。马哲最后发现,盐碱地里能宽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长可以打球穿红衣,其他人就成了时代的泪滴。

    28分钟前
    • 囧囧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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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疯了呢?

    30分钟前
    • Lilian
    • 还行

    虽然但是……看到马哲在怀孕的妻子面前毫无顾忌地抽烟我还是很难受。

    35分钟前
    • Xxin
    • 还行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欢,朱一龙很适合这个角色表面板正内心疯批的角色。10%会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会变成疯子的警察,概率已经很高了。异装癖得不到的认同,诗人得不到的爱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勋章,一切都将被燃烧殆尽,沉入河底…

    40分钟前
    • 少年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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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幺四婆婆被鞭子挥舞的快感杀死,王宏被文学的美好幻觉和现实的游移躲闪杀死,许亮被错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装杀死,小孩被天真的恶意和好奇杀死。他们都变成河边需要修正的错误。因为河流不允许改换航道,也不许波澜生起。也或许疯子就是疯子,杀人没有感情,也不讲丝毫道理——让故事有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处秩序的稳定感,不然就会发疯。我宁愿发疯,也好过顺从正确的一生。

    43分钟前
    • l拐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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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刷已结束!感觉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阴郁冷静的,没有很多多余的解释,却留下很多留白解读空间,各种细节就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好像是一场那个陆离的梦,通过梦境展示每一个角色的秘密。这次观影体验前所未有。

    46分钟前
    • 虫虫
    • 力荐

    老妇好舞鞭,异装定流氓,诗歌避难所,乒乓双色球。这个世界有病,做个疯子挺好。

    49分钟前
    • Co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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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nes2023-11 就是太难看了,悬疑部分不够紧张精彩,改编部分没有保留余华的荒诞幽默(疯子在余华笔下是多么具有符号意义的存在,而这部片子里呈现的是?),演员表演动机不明缺乏质感。所谓的电影本体指涉,看似不明觉厉实则导演意识过盛,和故事不贴。中国青年导演啥时候能走出《杀人回忆》怪圈?

    51分钟前
    • 踢迩达
    • 还行

    我想每个人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让这个电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来,既然总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如顺其自然的活着。37感觉光是《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的胶片质感就值得它入围20多个国际电影节,全片都是由胶片拍摄颗粒感和复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了!真的给我非常独特的观影体验!

    56分钟前
    • 搁浅记忆
    • 力荐

    谁再拿这一部和杀人回忆比我会发疯……

    1小时前
    • Yoxixi_
    • 较差

    看完河边的错误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细节、找隐喻和解读,突然明白了,这个电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个人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拍一个直给的悬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个即具有逻辑、又让观众也能带入人物陷入幻境、让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无序的片子就很难。《河边的错误》做到了,它简直就是一场心理实验。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有无数的假设想去印证,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对的。你会陷入如罗生门一般,觉得谁是凶手都对的境地。导演一直在强调这个电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为思考本身就是这个电影的答案。马哲是不是发疯、他从何时开始疯、你有没有发疯、你从何时开始疯,当你进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这场“游戏”的一环…

    1小时前
    • 水清云淡
    • 力荐

    ☆☆☆☆☆一个疯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满设计感的场景选择、镜头摆放与表演模式又无法反映真实,无论时代或个人。作为一部情节剧,低效叙事和视听语言匮乏,分不清哪一点更致命。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犯罪地点的“实”与犯罪动机的“虚”,电影全浪费了,全片都在蓄力,迎来泄气的结尾。

    1小时前
    • 嘟嘟熊之父
    • 还行

    拍电影不能让观众试图理解你

    1小时前
    • abcdefghi
    • 还行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1小时前
    • 小小气泡熊
    • 较差

    余华的原著是对这个疯狂世界的障眼法,魏书钧的电影又是对余华原著的障眼法。与其说是完成了(审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编任务,不如说是导演用潮湿水汽和胶片梦境再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荒诞现实。“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细节是真不错~

    1小时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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